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4156.“把它们放在骆驼的稻草里”表在记忆知识中。这从“骆驼的稻草”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的稻草”是指这类知识(3114节)。它们之所以被称作“稻草”,既因为稻草是骆驼的食物,还因为相对于理性概念,记忆知识是粗糙的,缺乏秩序。由于这个原因,记忆知识也以“缠连的树枝”和“森林的密丛”(2831节)来表示。“骆驼”表示属于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参看3048, 3071, 3143, 3145节)。
如前所述,相对于理性概念,记忆知识是粗糙的,缺乏秩序,故以“稻草”,以及“密丛或缠连的树枝”来表示。这个观念对那些唯独仰赖记忆知识,并因此号称博学的人来说并不明显。这些人以为人知道得越多,或拥有的记忆知识越多,就越有智慧。但真实情况截然不同,这一点已通过来世那些在世时唯独仰赖记忆知识,并由此获得博学名声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他们有时比那些在记忆知识上没有任何技能的人还要愚蠢。这种愚蠢的原因也向我透露了,即:记忆知识其实是变得智慧的一种手段,但也有可能成为变得疯狂的一种手段。对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来说,记忆知识是变得智慧的一种手段;但对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来说,它们却是变得疯狂的一种手段;因为他们利用记忆知识不仅确认其邪恶的生活,还确认虚假原则,并且在做这种事时还自大傲慢、具有说服力,因为他们自以为比别人更有智慧。
这会导致其理性的毁灭。因为具有理性者,并不是那能凭记忆知识推理,甚至有时以看似比其他人更驾轻就熟的方式进行推理的人。他所拥有的这种技能是纯幻光的产物。但是,能清楚看到良善就是良善,真理就是真理,因而清楚看到邪恶就是邪恶,虚假就是虚假的人,才真正富有理性。相反,视良善为邪恶,视邪恶为良善的人,以及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的人则决称不上有理性,倒称得上没有理性,无论他多么能推理。对于清楚看到良善就是良善,真理就是真理,反过来又能清楚看到邪恶就是邪恶,虚假就是虚假的人来说,光从天堂流入,并照亮其理解或认知功能,使得他以其理解或认知所看到的理由成为那光的众多光线。这光还照亮记忆知识,使它们确认真理,此外还把它们整理得井然有序,并排列成天堂的形式。然而,反对良善与真理的人,和所有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一样,不允许天堂之光进入。相反,他们唯独以自己的幻光为乐,其性质是这样:他们看东西时,就像黑暗里的人看墙上的斑点和条纹,并幻想用它们制作各种形状;而事实上,它们并非真正的形状,因为当日光照进来时,就会发现它们无非是斑点和条纹而已。
由此可见,记忆知识既可成为变得智慧的一种手段,也可成为变得疯狂的一种手段;也就是说,它们要么是完善理性的手段,要么是摧毁理性的手段。因此,在来世,那些通过这类知识摧毁理性的人远比那些并不通晓它们的人愚蠢得多。相对于理性概念,这些知识很粗糙,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它们属于属世人或外在人;而通过它们所培育的理性属于属灵人或内在人。从前面关于两种记忆的阐述和说明(2469-2494节)可以得知,就纯洁而言,这些知识与理性何等不同,又何等相去甚远。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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